此政策聲明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 486 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該條例」)為至匯投資就其責任及政策提供資訊。至匯投資致力保障個別人士的個人資料。因此,本公司的政策是為確保其就有關個人資料的收集、運用、轉移、儲存及取用的政策 and 操作符合該條例的要求。當本公司的業務受香港以外地方的私隱法例所規定時,則此政策須在切實可行及符合當地法律的情況下實施。在本政策聲明中,「個人資料」是指在該條例定義的個人資料。
為了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包括《地產代理條例》及防止清洗黑錢)及核實賣家/業主及買家/租客雙方的身份,以及為本公司能向客戶提供銷售物業代理服務及公司行政管理的需要,客戶可能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本公司會在以下情況收集客戶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會因下列目的使用客戶提供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將會對持有的一切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本公司可在有需要披露此等資料以達到收集此等資料的目的或直接與其相關的目的時,向以下各方提供此等資料:
個人資料也可根據任何法定或合約的義務或法院要求披露予任何人士,惟此等人士需能夠證明其取用資料的權利/權限。此外,個人資料也可根據該條例第 VIII 部份所載的情況下披露,其中有關個人資料獲豁免而不受第 3 條保障資料原則所管限。
本公司有固定程序將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及相關性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以配合個人資料的用途。本公司致力於保持個人資料準確及個人資料更新。但本公司依賴客戶向本公司披露所有重要的資料及通知本公司此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變更。
本公司完全遵守該條例的「查閱及更正的權利」下的責任。詳情請參閱下列「個人資料的查閱及更正」有關客戶如何查閱及更正任何本公司可能持有客戶的個人資料的章節。
被收集的客戶個人資料只會保存至達到與收集資料之原有目的或直接有關的目的爲止,除非該個人資料亦為滿足任何適用的法定或合約責任、或適用的法律、規則及規例以及由監管機構發出及適用於本公司的指引、執業通告、專業守則、及執業指引所需要而保留較長的時間。
按照該條例要求,本公司會依照客戶的要求不使用他或她的個人資料用作直接促銷。
在獲得客戶的同意後,本公司可通過使用電子郵件、通訊地址、流動電話號碼、電話號碼、服務號碼及服務賬戶號碼等不同聯絡方式,向客戶傳遞有關物業服務的不同推廣材料。
客戶在任何時間可致函本公司的保護個人資料主任要求停止接收或開始接收(如客戶在之前已要求停止接收)上述的推廣材料。
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客戶有權查閱及/或更正他/她的個人資料。按照該條例的規定,本公司亦有權為處理任何查閱個人資料的要求而收取合理的費用。
有關此政策聲明或個人資料的所有查詢,請致函本公司的保護個人資料主任。本公司保留修訂此政策聲明及/或其任何部份的權利。